尊重孩子,同时尊重你自己--做一个合格的父母
发布时间:2005-09-08 10:27 阅读次数:4816次
爱子女是父母的天性也是人之常情。爱子女是教育子女的前提,但是却很容易走向极端:溺爱,只尊重孩子,不尊重自己;严管,只尊重自己,不尊重孩子。父母应该理智施爱,爱而不娇;要从子女的长远利益去施爱;从孩子的年龄特征、心理发展水平和实际能力出发,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要了解、承认、正视孩子的个性特征,做到因材施教。
读完了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本人对其许多观点都很赞同。但在此着重说说“尊重儿童,尊重自己”在家庭教育中运用的看法。
儿童是未来的希望,因而对儿童的教育问题一直来都受到家长、教师、所有教育者的重视,在对儿童教育问题上,杜威有其独特的见解:“尊重儿童,尊重他到底,同时也尊重你自己。”杜威指责人们因为初生婴儿无能,又幼稚,处于未成熟状态,必须依赖成人抚育,使误认为这是儿童的弱点。实际上,在这里正酝酿着儿童学习和成长的要求和能力,因而使儿童最富有可塑性。一般动物出生不久即能啄食和行路,儿童则需长期抚养才能独立生活,表面上儿童居于弱势,殊不知这较长的生长时期正好酝酿着使他们进行比较复杂而高深的学习的可贵潜能。因而对儿童的教育受到了家长、教师、所有教育者的重视。
孩子年幼时,不具备独立生存和生活的能力,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父母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诸如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都要父母给予满足;在精神生活上,孩子也有多方面的要求,如爱抚、温存、体贴,需要有人陪他们玩耍、游戏,带他们到户外活动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尽可能给予满足。父母对孩子照顾得周到,物质生活优越、舒适、充足,精神生活充实、愉快,才能健康成长。否则,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得不到应有的满足,他们的正常生活难以维持,身心健康就会受影响。父母通过自己的努力,满足孩子物质上和精神上的种种需要和要求,既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做父母的一般该怎样表达和体现对孩子的爱呢?有不少家长认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有什么需要都满足,有求必应,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不让孩子受一点委屈,不遭一点磨难,这就是溺爱。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
这些家长不管孩子的要求合理不合理,一味迁就孩子,他们以为违背孩子的愿望,会挫伤孩子的个性,影响孩子意志品质的培养,压制他们的追求和进取精神,进而消磨人的意志,但是恰恰相反,他们对儿童的一味迁就不但不能增强孩子的意志,相反,会消磨孩子的意志。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意志--这不单纯是欲望和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欲望的制止,欲望的放弃。假如你们的孩子仅仅受到实现自己愿望的训练,而没有受到克制那种愿望的训练,他是不会有最大的意志的。”
这类孩子自私自利,在集体中以自我为中心,骄傲自大,不合群,孤僻。他们在家里是“小皇帝”、“小公主”,走进集体、社会后就会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协作意识,不利于工作和发展。这类孩子缺乏独立奋斗的能力,依赖心十足,没有办事能力。他们依靠父母给他们安排生活起居、学习甚至工作,在事业上不可能有所作为。这类孩子不会接人待物,缺乏社交能力,任性,冷酷,嫉妒,神经质,很难处理好同伙伴、同学、同事间的关系。
前几年,某地发生了一件5岁的孩子用尼龙绳勒死76岁老祖母的悲剧。小孙子用一根尼龙绳拴猫玩,猫跑了,小孙子非要把绳子套在老祖母的脖子上玩。老祖母让他拴脚,他不干,非要套脖子不可。老祖母对孙子一贯娇惯溺爱、迁就放任,平时对孙子的种种要求一一满足。她见孙子哭闹起来,便让他把绳子紧紧勒住脖子,老人一时感到气闷,便挣扎起来,从炕上滚到地上。孙子见祖母挣扎,越发觉得好玩,便使劲拽住绳子不放,直到老祖母不动弹了才松手,仍下绳子出屋玩耍去了。孩子的爸爸回来,一摸母亲的心脏,早已停止了跳动。这个悲剧的发生,完全是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的结果。平时对孩子一味迁就,要星星不给月亮,给惯得实在不像样子,导致家庭悲剧的发生。当然,出现这样十分严重的后果是极个别的现象,但是却为我们提供了极为深刻的教训。
这个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对这些有以下几条建议:
家长在孩子面前要树立威信,使孩子尊重、爱戴、信赖家长,家长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孩子能自觉自愿地接受、听从,并能将这种要求转化为实际行为。有意识地让孩子吃点苦,在人生旅途中,很可能会遇到艰苦的生活,我们应当让孩子在这方面有点思想准备。让孩子过过集体生活和集体活动。让孩子同年龄相同或相似的孩子一起生活或活动,让他体验体贴、照顾的经历,体验玩耍、相爱、互助的经历,体验模仿、尊重的经历。
无可厚非,必要的管制是应该的。因为对孩子的溺爱或放任不管都是有害的,可谓是家教中的“癌症”。但是有的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早成才,快成才成大才,盲目地进行“过渡教育”强制孩子实行“早餐”、“多餐”。把孩子每日每时的日程安排得满满的,没有一点舆论、休息、体育活动的时间,不给喘息机会,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神童”,或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全才”。使孩子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使孩子畏惧父母。
家长过分重视家长的权利,将孩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对孩子专横跋扈、过度施教、禁锢个性、加压加码。
这类孩子会因为达不到家长过分的要求而失去自信,因而丧失进取心理,久而久之便会自暴自弃,形成严重的自卑心理。怎么办?就得依靠他人无意之中发展了依赖心理,什么都想听指令、听命令,若是没有,则变得寸步难行,这类孩子因此而软弱无能。
这类孩子会由于从小被管得太死,处处受限制,因而性格变得乖僻、内向和自我封闭。他们在人际交往面前显得极其被动,不善交际也不会交际,难以与他人互动,有什么烦恼、苦闷也不会宣泄,因而压抑感极强,时而就会出现他人无法理解的爆发性的冲动行为来。
这类孩子会由于家长的严管而逐渐产生对抗性情绪。一般来说,当孩子幼小、软弱无力时,会简单地采取表面上的遵循、服从,但是这是绝对的口服心不服,尤其是当他发现家长的要求不合理、家长自己的言行有悖他所提出的要求时,更会阴一套,阳一套;而一旦他发现自己已经有足够的“反抗能力”时:如自己已经长大,已经不再畏惧家长简单的暴力,那么,就会采取公开的“对抗”,反过来对家长实施暴力,或者将自己的“反抗”转向社会,男孩出现对他们的父母亲实施攻击,而女孩则采取性乱交方式进行“防空”。这类孩子容易产生越轨行为,违法犯罪行为。
某地有一位工人,对自己的独生女非常钟爱,一心指望这个孩子将来能成才。一天,一位朋友到家里去做客,临走时拉着小姑娘的手随便说了一句:“这孩子的手又细又长,将来学钢琴肯定能成功。”那客人随便说了一句话,在孩子的父亲心里掀起了波澜:“要是我的孩子成为钢琴家,那我该多么神气呀!”于是,他下定决心,省吃俭用,从牙缝里省钱,千方百计地为买钢琴攒钱。他又东挪西借,终于喜气洋洋地为孩子购置了一架钢琴。谁料这女孩子对弹钢琴一点也不感兴趣,让她学钢琴,简直是一件苦事。可孩子的父亲哪肯甘心,花了那么多钱,简直是倾家荡产才购置了这架钢琴,不学哪行,再苦也得学。强行规定孩子每天必须练四小时的琴,练不够时间就不许吃饭、睡觉。对于一个年龄很小、体质柔弱的女孩子来书,那是很难很难的了。家长看孩子完不成训练任务,想了古人“头悬梁,锥刺股”的做法,孩子疲倦得抬不起头来,就用绳子把孩子的头发吊起来;双手累得举不起来,就把双手吊起来。这样,孩子的如受刑一样,肉体上受到折磨,精神上受到摧残,还经常挨打受骂。孩子实在忍耐不下去了,抄起剪子将自己的手筋铰断。孩子送到医院里进行抢救,连大夫都感到十分震惊,问这孩子:“你将手筋铰断,不怕疼吗?”孩子说:“把手筋铰断,我只疼一时;如果不铰断手筋,那我的痛苦却是一辈子也解决不了。”那些被家长强制学弹钢琴的孩子中,还有的用牙痛恨地去咬琴键,有的用切菜刀砍琴键,他们痛恨钢琴,认为钢琴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更有甚者,为了彻底摆脱自己的无限痛苦,有极个别的孩子自寻短见。
以上的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对这些家长有以下建议:要对孩子严,但不要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要求要适中,要切合孩子自身实际。要尊重孩子,不要对孩子的行为处处设卡,要给孩子充分自由,不剥夺孩子活动的空间和时间,不要过多的干涉。要以鼓励表扬为主,不要用引发孩子对抗情绪的教育方式去教育孩子,如使用棍棒、斥责、殴打、禁闭、逐出家门等。要教育诱导,不要将自己的爱好、兴趣、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强加给孩子。
在此做个小小的总结:父母爱子女,这是人的天性,也是人之常情。爱子女是教育子女的前提,父母只要爱子女,才有教育子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然而爱子女也是有学问、有讲究的,不是怎样爱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要使自己的爱对子女的成才发育有积极作用,必须对子女施以正确的爱。那么,怎样爱子女是正确的?
1、要理智施爱,爱而不娇,要严格要求,不能一味迁就,既尊重孩子,又尊重自己。
2、要从孩子的年龄特征、心理发展水平和实际能力出发,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欲速则不达”。
3、要从孩子的长远利益出发去施爱,切不可只看重孩子眼前的一时的利益。
4、要了解、承认、正视孩子的个性特征,做到因材施教。对子女进行的教育、训练要因人而异,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做到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
总之,尊重孩子,同时也尊重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