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寿县安丰高级中学官网

招生信息:

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
安丰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14 18:27    阅读次数:174次

在学生中开展“创三好”和“争当优秀学生干部”活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开展好这一活动,在学生中形成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凡在校担任班团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大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热爱劳动,生活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1-2条,品学兼优。

2.热心集体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2.评选工作于每学期期末进行。

3.各班依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登记表,报政教处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学校审批,并张榜公布。

四、评选要求

各班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

五、表彰、奖励办法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学校将通过广播、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3.对表现突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将推荐参加县级以上的评选。


安丰高中

2022年5月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