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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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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高中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2 17:38    阅读次数:221次
一、试卷的管理
1、试卷启封前保密管理,存放于教务处办公室。
2、由教务处考务人员分装试卷,并对期中期末月考试卷留底保存。
3、考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人员回避接触本年级试卷。
4、每科开考前由考务人员将各考场试卷按序摆放,监考教师签字后领取试卷。
5、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装订好送交教务处,教务处考务人员负责统一存放录入扫描。
6、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二、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律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抽屉口朝讲台,座位之间距离平均摆放并尽可能拉大。
3、桌面整洁,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
4、学校领导巡视时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各班重新摆放布置。
三、人员的安排
1、巡考:分管副校长、高中教务主任、各年级主任(考试期间教务处考务人员入考场与监考教师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学生是否带入考场违禁电子通讯设备)
2、监考:每个考场监考教师一名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学校发放。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铃声响起,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绝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退场。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务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齐试卷。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考场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及登分要求
1、教务处及考务人员负责扫描试卷。
2、各年级教师负责网上阅卷。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各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成绩汇总并将成绩分析表反馈至年级组。
5、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务处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务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务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学生自己保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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